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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2-28 12:46:41 | 浏览:
凤凰彩票12月26日大理市委政法委、大理市融媒体中心•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FM99.9,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出《城市进行时•政法篇》,本期节目嘉宾:云南天外天(大理)律师事务所牛坤律师,和您一起关注:水果店贴水果功效海报被罚5万元,法院:小过重罚,不准予强制执行。
在日常逛水果店时,大家或许见过店家张贴的介绍水果功效的海报凤凰彩票,像梨能生津止渴、润肺止咳,葡萄可补气血、舒筋络,车厘子抗氧化、抗衰老等。这些看似平常的宣传,却让湖南衡阳的一家水果店陷入了一场不小的风波,还牵扯出了关于行政处罚是否得当的法律探讨。
这家2019年注册的水果店,主营生鲜农副产品与日用品。老板为吸引顾客,动起了 “知识营销” 的脑筋,通过搜索蔬菜、水果的功效与作用,把搜来的内容交给广告公司制成宣传海报,张贴在店内显眼位置。本想着让顾客在选购时多了解水果的益处,顺便促进销量,哪想到,这一行为却被盯上了。
2023年6月4日,行政执法机关在12315平台接到投诉,直指水果店虚假宣传。同年7月,执法人员上门核实线索凤凰彩票,发现店内张贴的海报后当场责令整改。水果店倒也配合,当天就把宣传海报拆除,本以为此事就此平息,没想到后续还有更大的 “麻烦” 等着。
2024年1月4日,行政执法机关作出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对水果店开出5万元的罚单,并且规定逾期不缴纳罚款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。这一纸决定让水果店老板傻了眼,张贴的海报内容不过是网上搜索而来,怎么就招来这么高额的罚款?
更令人意外的是,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投诉人,压根没在水果店买过水果,而且也没有证据表明有其他顾客因这些海报被误导消费,进而遭受经济损失。水果店觉得委屈,自然不愿缴纳罚款,这便导致行政执法机关向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水果店缴纳罚款及滞纳金共10万元。
法院审理此案时,依据的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明确规定,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,还要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。
在这个案件中,法院认为水果店老板虽在店内张贴了促销海报,但内容源自搜索,主观上并无虚假宣传、欺骗消费者的故意。而且这些海报仅在门店内展示,并未借助媒体大肆传播,影响范围相对较小。再者,水果店在接到整改通知后,态度积极,当天就拆除海报,及时消除了影响,也没有证据显示造成了社会危害后果。
综合这些因素,法院判定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,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,显失公平。最终,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,不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,给这场风波画上了句号。
公正、公开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石。就像本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规定,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;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可以不予行政处罚;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
水果店老板张贴海报,本意是让消费者了解水果、蔬菜知识以促进销售,无主观恶意,也没有消费者因海报误导而受损,接到通知又立即整改,完全符合不予处罚的情形。
当下,社会上存在一些对小摊小贩、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行为 “小过重罚” 的现象,群众反响强烈。这种做法背离了法律精神与公平正义,侵害当事人权益。行政处罚不应只是冷冰冰的罚款,而应多些关怀引导,秉持审慎善意理念,如此才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,传递正确司法价值导向,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。
这场水果店的海报风波,给众多商家提了个醒,在宣传时要注意合法合规;也给行政执法部门敲了警钟,处罚务必公正合理,贴合实际。毕竟,法律的天平一端是规范市场秩序,另一端则是守护民生与营商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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